7月1日,天津市住建委发文公示,119家建企、261人涉嫌“挂证”,其中:

另外,同一天,市住建委还通报了一批已经认定有“挂证”行为的人员和单位:

对“挂证”单位及个人处理如下:

详细名单


























文件原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中建津泓(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19家单位和梁长安等261人涉嫌“挂证”问题处理意见的公示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近日,我委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的注册职业资格人员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为重点,对相关单位所属注册职业资格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发现,中建津泓(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存在梁长安等23名职业资格人员社保与注册关系不一致问题,涉嫌“挂证”;天津自贸区盛大新科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09家单位接到排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说明材料,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中的李亚东等238人,涉嫌“挂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现将对相关单位、个人的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1.对中建津泓(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19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对梁长安等261人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其注册许可,三年内不予注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权限的,将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出上述处理),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以上处理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1日至7月5日)。公示期间,企业或职业资格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委申诉。企业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有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职业资格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资格证书办理。逾期未申诉,或者无法提供正当申诉理由的,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进行处理。

申诉受理: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02室

联系电话:23675496

附件:拟处理的“挂证”问题企业和个人名单

2019年7月1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天津市八里台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和邱震等54名人员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近日,在职业资格人员“挂证”专项整治中,经过排查、公示、申诉处理,我委认定、查处了一批“挂证”人员和单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认定邱震等46名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详见附件1)2018年11月22日,住建部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整治对象除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也在整治之列。

2019年7月1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第715号),通报90家造价企业10天内整改,原因均为注册造价师数量不足。主要内容如下:

1、10天内通过申请注销资质、合并重组、补足注册人数等方式整改,否则注销资质。

2、严查注册造价师的注册、执业,发现违规现象将对个人和企业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3、持续查处造价企业资质“挂靠”、违规“挂证”行为。今后凡违规执业的,坚决严处!

关于处罚,住建部《通知》中明确:

不符合资质规定企业名单:


文件原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

晋建标函[2019]71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造价市场监管,严格职业资格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升造价咨询服务整体质量,引导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树立正确的市场从业导向,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结合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调研情况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清理工作,现就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注册造价师不满足资质条件的90家造价咨询企业(附件1),限在2019年7月10日前通过申请注销资质、合并重组、补足注册人数三种方式之一,做好整改工作。对逾期仍不满足资质条件的,我厅将提出撤回并注销其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建议,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二、开展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治理

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已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125家,不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的,限在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今后,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必须在省政务大厅办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备案。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备案的,不得在我省开展造价咨询业务。

本省造价咨询企业在省内设立的分支机构155家,2019年7月10日前,应按照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在省政务大厅办理备案手续,否则不允许分支机构开展造价咨询业务。

三、加强注册造价师执业行为管理

认真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注册、执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个人和企业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

各市要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的通知》(晋建标函[2018]734号)规定,开展咨询成果质量检查。今年检查时间为7月至9月,主要检查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完成归档的造价咨询成果报告;对有投诉的工程咨询项目,可不限时间,作为必检项目检查。

检查时一并统计企业年度咨询业务完成量、平均完成时间、咨询收费情况(以报告总额比例计)、工程造价监测数据上报、纠纷处置情况。摸清省内外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情况(数量、从业人员、业务情况、备案情况)。

五、其他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市在造价市场监管中的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坚决淘汰一批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清理一批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以敢担当的精神,持续开展查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挂靠”、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以及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等不正当行为。今后,凡违规执业的,坚决严处,决不姑息

此次整改完成时间,以注册、注销手续报省政务大厅之日起算。各市将有关情况按时间节点及时报省厅:2019年7月10日前报送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名单;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咨询成果检查总结。

附件:1.注册造价师不符合资质规定企业汇总表.xls

2.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汇总表.xls

3.省内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汇总表.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日

存在“挂证”行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要求,予以通报批评,撤销注册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信息,列入我市建筑市场“黑名单”。

2.认定王连祥等8名一级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详见附件2)存在“挂证”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息,列入我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进行处理。

3.对违规使用上述“挂证”人员的天津市八里台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息,列入我市建筑市场“黑名单”。

各区住建委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发现相关单位使用“挂证”人员在工程项目挂靠担任管理职务的,要依法责令整改,给予行政处罚。我委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持续有序推动对本市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全面排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的不断改善。

特此通报。

附件:1.职业资格人员“挂证”专项整治查处名单

2.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处理的“挂证”人员名单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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