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五指山市陈伟光6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是海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

判决结果


宣判现场。通讯员 杨斌 摄

犯罪事实

海南一中院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被告人陈伟光带领谢某成、黄某章、王某平等人长期混迹于五指山市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当地群众称之为“烟酒帮”。

自2013年下半年起,被告人陈伟光领导的“烟酒帮”与被告人李震密切联系,以同学友情为纽带,以李震的经济实体为依托,依附于李震赚取非法经济利益,也为李震的生意提供非法保护。

“黑”“商”合作,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李震借助陈伟光“烟酒帮”的黑恶势力,亲自或者通过指使陈伟光及其他“烟酒帮”成员实施了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垄断了五指山市的砂、石、混凝土市场


宣判现场。通讯员 杨斌 摄

“ 软暴力”强迫交易,垄断地区混凝土行业

2014年3月,徐某山经营的五指山蓝城商品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俗称蓝城搅拌站)取得对外销售混凝土的资质,打破了李震等人垄断五指山市混凝土行业的局面。为继续垄断五指山市混凝土行业,李震、黄某凯、邓某标等人商议,决定以南鸿搅拌站的资金收购蓝城搅拌站。李震等人向徐某山提出收购要求遭到拒绝。

由于李震在2012至2013年期间通过经营石场、包销石料,联合被告人陈伟光入股砂场等方式,垄断了五指山市的河砂、石子市场,李震便通过抬高砂、石价格,拒绝供应原料等手段,致使蓝城搅拌站生产成本增加,并陷入停产境地。

徐某山为了自救,购买车辆到保亭九公里处石场购买石子,但运输车辆在返回途中遭李震安排的人拦截、恐吓,导致无人敢为蓝城搅拌站运送砂石,同时李震指使邓某标威胁保亭九公里处的石场老板,不得供应石子给蓝城搅拌站。徐某山慑于李震及其背后的黑恶势力,被迫以1860万元的价格将蓝城搅拌站全部股份转让给李震等人。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伟光、李震网罗被告人谢某成、王某平、黄某林、黄某生、李震武等人,在五指山烟酒公司一带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已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宣判现场。通讯员 杨斌 摄

QQ图片2019040414350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