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至8月29日,河北省住建厅对全省第二批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进行了核查。其中,153家建筑业企业中,102家不合格。
此前,第一批核查结果显示,127家建筑业企业中,89家不合格。
两批次核查结果显示,近7成的建筑业企业未能达到资质标准要求,面临资质被撤风险。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净资产不达标;
技术负责人达不到要求;
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配备不足、专业不齐全;
部分企业不能提供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整改要求:
对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限期3个月整改;
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撤回其资质证书。
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名单(第二批)
通报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于8月22日至8月29日,对全省第二批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网上核查、现场查阅、实地查看等方式,共核查了省本级核发资质的153家建筑业企业和4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核查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业企业。通过现场查阅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办公场所、工程技术装备等相关资料,51家企业达到资质标准要求,102家企业不合格(含10家已注销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净资产不达标;二是技术负责人达不到要求;三是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配备不足、专业不齐全;四是部分企业不能提供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主要核查企业注册造价师人数等资质情况,18家企业达到资质标准要求,31家企业不合格(含7家已注销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注册造价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二是部分企业不能提供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三是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内容不达标。
三、有关整改要求
(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撤回其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证书。
(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为方便企业整改和报送资料,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由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本次核查标准进行核定,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核定结果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311-87805207)。
附件:1.2019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名单
2.2019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