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已有多个省份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广东:2020年2月24日起调整为二级响应(1月23日启动一级响应)

山西:2020年2月24日起调整为二级响应(1月25日启动一级响应)

贵州:2020年2月23日起调整为三级响应(1月24日启动一级响应)

云南:2020年2月24日起调整为三级响应(1月24日启动一级响应)

辽宁:2020年2月22日起调整为三级响应(1月25日启动一级响应)

甘肃:2020年2月21日起调整为三级响应(1月25日启动一级响应)

广东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

据广东省卫健委今天(24日)最新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请各地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山西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

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贵州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据贵州省卫健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2月23日24时起,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云南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辽宁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自2020年2月22日9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甘肃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据甘肃省卫健委网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14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Ⅲ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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